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校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办公室  发布人:迟春霞  发布时间:2025-11-21   浏览次数:10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为充分调动校区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建设平安校园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在2024-2025年度安全工作中主动作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校区将开展校园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荣誉称号设置

(一)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包括: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基层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无诈校区”建设先进集体;

(二)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包括: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基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无诈校区”建设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

(一)“安全管理先进集体”面向机关、直属单位和学院层面评选;

“基层安全工作先进集体”面向机关、直属单位和学院的下属机构(如机关部处下属部门、后勤保卫处各办公室、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等)评选;

“‘无诈校区’建设先进集体”面向机关、直属单位和学院层面评选;

(二)安全管理先进个人面向机关、直属单位和学院单位层面安全责任人评选;

“基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面向机关、直属单位和学院的下属机构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评选;

“‘无诈校区’建设先进个人”面向机关、直属单位和学院层面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评选。

三、申报条件

(一)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1.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健全,按规定开展检查和隐患整改。

2.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3.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4.单位安全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落实隐患整改及时有效;

5.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

6.积极落实校区各项安全工作部署,信息反馈及时,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7.安全工作措施得力,年度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和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二)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1.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积极配合校区安全工作,积极开展责任范围内安全工作;

3.爱岗敬业,事业心强,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开展各项安全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4.评选期内,安全责任范围内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件);

5.无违纪违规、违法犯罪和危害社会行为。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报名,由单位按照评选通知要求统一组织报名和材料审核。报名时间:11月21日-28日,报名材料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后勤保卫处保卫办公室(东门警务室二楼204),电子版发至61833962@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687464。

(二)评选:由校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评选小组进行统一评选。评审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三)公示: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件:1.评选名额分配表

    2.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1-评选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校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后勤保卫处代章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