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哈工大(威海)参保学生门诊报销的通知
作者:综合管理办公室  发布人:袁广龙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4074

根据威海高区利民医院与校区签署的定点门诊报销服务协议相关要求,对2024年参保学生门诊费用报销事宜予以通知:

为方便同学办理门诊报销业务,利民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进校服务,请同学携带报销所需材料于2024年10月10日(8:00-11:30  13:00-17:30)至研究院一号楼集中办理。

一、报销所需纸质材料(以下皆为必须提交的材料,不可缺失。请提前排序整理好,避免现场查找材料,延长排队时间):

1.详细记录病情、用药情况的门诊病历(加盖就诊医院诊断专章)。意外受伤情况的就诊,在病历空白界面手写受伤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受伤经过、是否存在第三方责任人,并签署患者本人姓名。

2.盖有医院公章的正规发票原件(必须为威海市医保定点医院机打发票,发票上必须有医院公章)。

3.报销明细清单,须加盖医院专章(如发票上有费用项目的全部名称,可不用清单)。

4.加盖就诊医院诊断专章的化验检查、X线检查等各项检查报告单。

5.本人威海市工商银行卡复印件(标注开户银行信息),也可提交户名为参保人的其他银行卡,并标明开户银行信息。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本人手机号(请写到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

8.医保参保证明(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威海市-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进行缴费记录或证明开具”。)

二、注意事项:

1.发票后必须贴有小票或费用明细清单,用以说明所报销项目名称(字迹清晰,可识别辨认),否则发票因无法确认所开就诊项目是否为医保报销范围内项目而无效作废(如发票上有费用项目的全部名称,可不用清单)。

2.所交材料一律不退,门诊病历及化验检查、X线检查等各项检查报告单如需保留原件,请提交复印件。

3.本次为门诊报销,住院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4.因个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受伤,请在病历空白处手写受伤原因,并本人签名承诺(无第三方责任人、无交通事故等导致的受伤)。

5.请注意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1)挂号费、诊查费;

(2)急诊救护车费;

(3)无门诊病历、发票、消费清单的;

(4)非医保定点可联网医院的发票;

(5)记账单、发票上无公章;

(6)药店发票;

(7)住院发票;

(8)美容整形项目(如粉刺、痤疮、点痣、祛斑、祛疣等)、自杀自残、酗酒、打架斗殴、疫苗接种、牙齿整形、镶牙、洁牙、种植牙、保健体检项目、产科项目、验光配镜、有第三方责任人的等普通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部分。

(9)属于门诊慢性病支付的病种,普通门诊不予报销。

三、报销日期限定:

2024年1月1日后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已在利民医院报销的门诊就诊费用,不可重复提交报销材料。涉嫌故意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医院有权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另:因2025年大学生门诊统筹政策变动,请及时在2024年度内提交完毕手工报销单据,以免影响就医报销。

四、报销政策:

根据市医保局规定,学生门诊每年度100元起付线,起付线之后的费用,按照医保可报销统筹范围内80%予以报销。

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利民医院联系电话:6011024(王大夫);学校负责老师联系电话:5686918(许老师)。


后勤保卫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