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后勤保卫处  发布人:连丽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11

各位同学

后勤保卫处将为已通过所在院系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绿色牌照)线下核发校园通行证。为避免车辆聚集拥挤,提高办理效率,本次将以学院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集中办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地点:校区警务室门前(东门原校医院)

二、办理人员类型:此次办理仅面向在校学生,教职工及家属等另行通知。

三.集中办证期限:

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时间安排:

日期

办理学院

5月7日(周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月8日(周三)

海洋工程学院

5月9日(周四)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

5月10日(周五)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5月11日(周六)

经济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5月12日(周日)

新能源学院、语言文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5月13日(周一)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5月14日(周二)

紫丁香学院

 

四、办理流程: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人按照时间安排,携带个人有效证件(一卡通或学生证)将车辆驶至办证地点;

(二)后勤保卫处工作人员核对车辆使用人身份与院系报送的车辆登记备案表是否一致、核验车辆与车牌是否一致;

(三)符合条件的现场签字确认,由工作人员为电动自行车安装校园通行证,登记个人信息、车牌、通行证信息并拍照留证。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集中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各位同学按照时间安排,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以及需要挂牌的车辆前往现场排队等候,工作人员将对相关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人、车、与所申请的信息均一致且真实有效的方可安装悬挂校园通行证,否则无法办理。

(三)到达挂牌现场后请有序排队,不要出现插队、替代他人排队等现象以确保挂牌工作顺利进行。现场的工作人员将全程提供协助

(四)一人仅可办理一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任何人不得将校园通行证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通行证在校内使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办理校园通行证:

1.车辆使用人身份与院系报送的车辆登记备案表不一致的;

2.电动自行车无交管部门正式牌照(绿色牌照)的;

3.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不在此次办理范畴内。

(六)所有取得校园通行证车辆需自觉遵守校区电动车安全管理规定。

 

 

 

                         校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