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车辆测速系统已完成一期运行测试,为提升校区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保障校内交通安全,定于2020年11月6日启用车辆测速系统,现将有关要求和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二、校内车辆超速管理办法
1、车速达30~40里/小时,第一次警告提醒;单月累计两次,在校区网站进行通报;单月累计三次,车辆列入校区黑名单。
2、车速达40~50公里/小时,第一次在校区网站进行通报;当月累计两次,车辆列入校区黑名单。
3、车速达50公里/小时以上,直接列入校区黑名单。
三、校外车辆超速处理办法
校外车辆车速达30~40公里/小时警告提醒;40公里/小时以上,车辆直接列入校区黑名单。
四、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修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规定限制。
望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校区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正常交通秩序,创建和谐文明校园。
后勤保卫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