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问题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综合管理办公室  发布人:连丽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次数:171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为了广大业主的生活环境及房屋的安全,敬请各位住户在室内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正在装修的住户注意避开教职工的休息时间,保证邻里之间的正常生活秩序。
二、装修中注意保护公共财产,不磕碰损坏楼梯踏步、扶手、墙面、屋面、地面、走廊、门窗、电梯以及道路、绿地、池井消防等公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
三、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及在外墙、剪力墙、地面、顶棚上凿孔开洞等;装修时不允许改变立面造型,不得自行改装暖气、给排水、燃气、电气等管道。
四、装修时不在公共场地、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施工材料、机具等用品,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高空运载或抛物。
五、装修时切勿砸、碰、钉损地暖设施和雨水管等,不可向排水管道倾倒腐蚀性液体(如稀料等),严禁掉入杂物。
六、装修施工时请安装简易坐便器,避免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装修垃圾及时清理外运,以保证环境卫生。
七、卫生间及厨房装修必须注意地面及墙面防水,可做闭水试验,预防漏水、渗水现象。
八、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指定位置。
九、所有公共场所、楼梯、走廊内、防火通道内、管道井内(暖井、电井等)不允许堆放任何杂物;且不允许将物品、家具等放置在影响管井门自由开启的位置。
十、各住户地暖的集水器、分水器设在入户门后,用户调整阀门时请注意不要损坏管井内管道、保温等设施。
十一、房间内如有通风管道,不允许拆除,避免影响其他用户使用。
十二、装修垃圾请及时清运干净,不要堆放在楼内或倾倒在楼体周围环境内,避免影响他人,污染公共环境。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引进队伍施工前,须明确要求施工方清理其所产生的各类装修及建筑垃圾,且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必须装袋处理,并在当日清走,并保持地面卫生。严禁产生的建筑垃圾堆集在校园及周边区域、垃圾桶内及垃圾桶周边。凡不按规定清理装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清理垃圾所产生的费用由引进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希望大家互相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拨打电话5687141,谢谢大家的支持!
以上各项望各位住户遵照执行!
                                                 后勤保卫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