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人:连丽  发布时间:2011-10-19   浏览次数:598

为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更加安全有效地用电,特制定本办法。

1、学生公寓楼安装集中智能控电柜,实行定时供电、定量免费供电和有偿用电相结合的用电方法。

2、每月每房间免费供电15度,超出部分按供电公司价格(目前0.54元/度)由寝室成员协商缴纳。

3、电量余额不足5度时,将断电提示一次,以便于及时购电。

4、平时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每天22:45分熄灯,每天早晨6:00点准时供电,白天全天送电。

5、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开始,熄灯时间延至11:30,假日最后一天恢复正常。

6、寒暑假不回家同学寝室,不予提供免费电,白天不供电。

7、其他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决定。

8、提倡节约用电,每个房间要做到“人走灯熄”,开关损坏要及时报修。

9、坚决禁止使用违禁电器灯具,违禁电器具:电炉、电饭锅、电热水器、电水壶、电热杯、电热毯等。

10、一经发现使用违禁电器,立即没收,造成控电柜线路板损坏的,除交纳维修费外,并处以50-200元罚款。

11、不得擅自改线、私拉电线、私改电路,发生危险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