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后勤保卫处  发布人:连丽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958

各院、部、处、办、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消防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深刻汲取11月21日河南安阳市、11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校区消防安全责任,即日起在校区范围内开展消防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切实筑牢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以更严密的制度、更严实的举措,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具体检查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安全自检自查。

二、各学院要认真排查实验室、学生工作间、办公室、库房等部位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气瓶使用、可燃易燃物堆放、疏散通道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后勤保卫处要认真排查校内楼宇消防设施设备有无缺损情况,楼宇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是否能快速开启,影响疏散逃生的杂物要立即清理;校内车辆充电过程中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各公寓工作人员要坚持每日定时安全巡查,并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动力与节能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排查电力运行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有无故障隐患;学生饮食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排查燃气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保卫办公室及技安管理办公室重点要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气体钢瓶的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

四、各单位在自检自查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形成安全风险及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请各单位于12月1日17:00前将自检自查总结报校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保卫处保卫办H217)。

联系人:刘思洋

邮 箱:112727900@qq.com

电 话:17862722827

 

 

校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后勤保卫处代章)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