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住宅楼储藏室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人:连丽  发布时间:2017-07-12   浏览次数:138

尊敬的住户:

2017年教代会提案中,要求加强二生活区草厦子出租监督管理,创建文明、卫生、和谐的居住环境,为加强校内住宅楼储藏室管理,参考提案人的建议和《威海市市区储藏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校区目前储藏室情况,制订了《校内住宅楼储藏室管理规定》,本着“尊重历史、逐步规范”的原则,近期将对校区住宅楼的储藏室启动系列有关工作。

一、对校区住宅楼的储藏室登记工作

鉴于目前校内储藏室使用情况,依据“尊重历史、逐步规范”的原则,后勤保卫处对已将储藏室用于经营、出租的住户进行登记,请业主在规定时间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事宜。

1、登记时间:2017年7月14——2017年7月24(周六、周日除外)正常办公时间。

2、登记地点:主楼东配楼H302室(物业管理办公室)

3、联系人:丛老师  联系电话:5687141

4、温馨提示:登记时请携带住户购房协议(复印件)、租房协议(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储藏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5、注意事项:截止2017年7月26没有登记备案的储藏室,今后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经营、出租,只能作为储藏物品使用。住户本人不能办理登记事宜,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注明住户和被委托人的联系方式。

二、对校区住宅楼的储藏室检查工作

2017年7月26——2017年7月31,由安全保卫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对已出租的校内储藏室情况进行第一次全面检查,以后会不定期巡查。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安全方面检查:已用于经营、出租的住户具备良好的经营条件,能够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符合环保、工商、卫生防疫等方面要求;其个人物品没有乱摆乱放现象,不堵塞、占用公共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并通过消防安全检查;不使用液化气、大功率的、劣质的电器设施,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存在;在规定时间已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主楼东配楼H302室)进行登记。

2、环境方面检查:

1) 卫生:不乱倒垃圾污物、污水,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保持门前区域的清洁

2) 秩序:门前无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及乱搭乱建乱拉乱挂毁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和现象;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占道经营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

3) 绿化: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无有乱栽乱种现象。攀折树木、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

(二)检查结果及处理

对于未做到上述检查内容要求的情况,第一次后勤保卫处将向出租人及承租人下达出具整改通知单,在出租人监管下由承租人限期整改;如拒不改正或第二次出现违规者,后勤保卫处将给予通报;第三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给校区造成损失者,由出租人负责赔偿

如果您对校区储藏室管理有其他建议与投诉,请拨打电话:0631-5687926,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后勤保卫处

2017年7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