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连丽  发布人:连丽  发布时间:2015-01-07   浏览次数:103
各院(系)、 部(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确保校区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切实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区领导关于寒假校园安全工作精神,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寒假,现将校区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布置如下:
 一、后勤保卫处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校门卫要严格实行校外车辆和人员盘查管控制度;巡逻人员要在重点时段加强对校园重点楼宇、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和教工住宅区等区域的巡逻;各楼宇值班员要加强进出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
 二、校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院(系)、 部(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承担本单位一切安全责任,并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提高本部门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求放寒假前本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彻底检查。学生公寓、餐厅、换热站、危险化学药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实验室、档案馆、图书馆和施工工地等场所作为校区和主管部门重点检查对象。对本部门存在的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如自行整改有困难,请立即报请校区有关部门协同解决。
 四、严格用电管理。寒假期间有些楼宇暖气要关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掌握本单位人员使用电暖气和其它用电情况,要求使用电器时严守操作规程,坚持人走关闸,严禁违章用电。
 五、各单位负责人应熟悉对本单位所在楼宇和区域的消防器材安放位置,要求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到“底数清,位置明,会使用”。如发现有失效的器材、设备,请立即通知后勤保卫处及时维护、更换。
 六、加强治安防范,严格值班制度。各单位假期应安排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假期有老师仍需在办公室、实验室等处工作的,必须提高警惕,管好门户,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七、各公寓应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值班和巡查,严禁陌生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反复对学生进行治安防范教育,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
 八、学工处、各院系对假期留校的同学要摸清底数,并对他们进行消防、治安、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使这部分同学能安全度过假期。
 九、按校区要求假期不提倡组织集体外出。若必须组织集体外出的单位,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明确负责人,同时向校办总值班室和后勤保卫处分别备案。
 十、校区编外务工人员的管理,实行谁用工、谁负责。要求用工单位应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确保不发生各种安全、治安事故。
 十一、春节期间燃放鞭炮一定注意安全,以免伤人和引起火灾。
 十二、寒假期间不在家教职工一定仔细检查自家电源和燃气设施,切断电源和燃气,并锁好门窗,确保家庭安全。
寒假期间,后勤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687110
 
                                                                                    后勤保卫处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