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须知
作者:综合管理办公室  发布人:连丽  发布时间:2014-10-22   浏览次数:123
各学院、广大同学:
校区学生已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将保险待遇简述如下:
学生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住院时直接将本人身份证号给医院住院处即可,发生的住院费用在医院直接报销,学生本人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非常简单);2)门诊特定病种医疗保险待遇;3)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含意外伤害门诊费用)。
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及起付标准
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享受的待遇不同,大学生需要住院治疗时,执行我市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院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和800元;一年之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5%和55%; 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70%,65%和5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实行大额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70%。
比如,一个学生住院花费21000元。如果是在三级医疗治疗的,按照规定城镇居民保险报销:(21000-800)*55%=11110元。
2.门诊特定病种医疗保险待遇及起付标准
门诊特定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异治疗和慢性肝炎四种。患有这四种疾病,门诊报销比例与住院医疗费用相同,起付标准为300元,其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检查、治疗和药品费用),按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报销。
3.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含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
大学生的门诊(含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由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由医保基金和高校共同筹集,由高校负责管理)按比例报销。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60%。
学生就医的程序性规定
1.学生在正常上学期间包括实习、寒暑假因病,需要住院的可以前往威海市的任何一家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时直接将本人身份证号给医院住院处即可(定点医院名单见附件),发生的住院费用在医院直接报销,学生本人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2.关于办理市外转诊转院的规定:参保学生需要转往外地治疗的,需经本人所在治疗的定点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报威海市医保处批准备案(备案电话:5190860)。在转诊后在外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校区携带学生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总费用清单、票据、身份证复印件,每月1-10号到威海市医保处报销,学生可把相关资料交校医院负责保险老师处(市医保处地址:胶州路7号,具体地址为威海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与三角轮胎厂之间,乘12路车在消防支队下车过马路即见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办公地点在一楼)。
3.学生因病休学、见习实习、寒暑假期间或其他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患病需住院的,请先咨询威海市医保处居民医疗保险科,询问所住医院是否能报销。电话:0631 5190860。住院后必须在3日内报威海市医保处备案(备案电话:5190860)(经批准办理转院转诊手续的除外)。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出院后由校区携带学生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总费用清单、票据、身份证复印件,每月1-10号到威海市医保处报销(地址同上)。
4.学生异地就医的有关规定。因学习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居住一年以上的学生(出国的学生除外),由校区集体到医保处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学生可以在居住地任选一所公立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患病时到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异地就医的规定报销。有需要的同学需要经个人申请、学院签字、校医院备案。
5.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自参保次月起享受医疗待遇,可持身份证到与高校合作医院就诊,需要住院可持身份证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6.校区学生的普通门诊治疗定点医院目前设在威海金海湾医院。报销办法如下:
(1)校区学生门诊报销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暂定等通知)
(2)报销时需携带详细记录病情及用药情况的门诊病历、国家正式发票、发票小票及各项检查报告单等。
大家要保存好门诊疾病的病历和各种单据。
7、其他未尽事宜在操作过程中通过恰当方式及时更新并告知广大同学。
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保险待遇的规定的解释权归市医保处。
咨询电话: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电话:5687650;
威海市医保处居民医疗保险科电话:5190860、5190952;
威海市医保处备案、学生异地手续办理、医疗费用审核电话:5190860。
寒暑假咨询电话:0631 5190860
附:威海市定点医院名单:
三级医院:威海市立医院、威海市妇女儿童医院、四O四医院。
二级医院: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威海卫医院、威海口腔医院、威海职工医院、威海金海湾医院、威海市立医院高区分院、光华医院、威海市海大骨伤专科医院、威海市中医院。
一级医院:羊亭镇中心卫生院、威海市草庙子医院、孙家疃卫生院、张村镇卫生院、温泉镇卫生院、威海市桥头医院、崮山镇中心卫生院、泊于镇卫生院、初村镇卫生院、威海市迪沙糖尿病医院、环翠区妇幼保健院、文登市汪疃中心卫生院、苘山镇卫生
 
 
                                              后勤保卫处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