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住户:
您们好!一年一度的供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您能及时地享受供暖服务,现将供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供暖收费价格及缴费时间。按照相关规定,2011年的供暖收费价格仍为25元/m²。缴费时间为2011年11月2日——2011年11月15日,请需现金缴费的用户到水暖服务中心(锅炉房二楼会计室)领取银行存单,到校内工商银行交取采暖费,逾期将按规定收取3‰的滞纳金。
2.校内教职工可在工资扣款的不用办理,费用将直接从工资扣除。
3.本年度未办理停暖手续的,将视为接受正常供暖并追缴相应供暖费。
水 暖 中 心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