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威海)校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制度
作者:后勤保卫处  发布人:连丽  发布时间:2011-10-19   浏览次数:273

一、 学生公寓宿舍楼内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负责人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二、严禁乱动电源总闸、保险盒及楼内的消防器材,熟悉灭火工作流程。

三、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插座,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四、宿舍内禁止吸烟,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纸屑、燃放爆竹,熄灯后不能点蜡烛,以免造成火灾。

五、保持消火栓、灭火器的完好。定期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消火栓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灭火器要根据规定定期更换。

六、禁止存放酒精、煤油等易燃危险品,不准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

七、因违章用电、用火酿成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安全门锁勤试开,以防生锈,禁止在安全通道内存放物品,确保安全门的畅通。